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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还超员,驾驶员危险驾驶难逃法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9 16:17:13 阅读:-

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对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三大队在2023年08月15日查处的一起非法营运车辆,经公安机关侦破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核载6人、实载15人,超员100%以上)的驾驶员冯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在办理该案件全过程中,三大队强化与公检法机构的协同配合,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用实际成果维护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去年8月15日,三大队联合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渝北大队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依托大数据数字赋能,抓住“凌晨”“高频”“轨迹”三要素,打好时间差,关注高频次,掌握车辆通行规律,精准锁点嫌疑车辆,确定三个关键拦截点位,形成闭环执法态势,最终合力查处一起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驾驶员冯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经高交警渝北大队查实,该车核载6人,实载15人,超员150%,已涉嫌危险驾驶构成刑事犯罪。在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冯某作出罚款100、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后,大队积极对接公检法机关,抓住冯某从事非法营运且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超员100%以上的违法事实,以此作为切入点联合公安部门收集和固定违法证据,实现证据链闭合,并全程跟进案件移送,进一步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随后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判决。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从事非法营运具有诸多危害,安全隐患极大,希望从业人员合法经营、不走歪门邪道,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远离“黑车”,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方式出行。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抓好“红岩先锋、高速卫士”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数字化运用能力,推动依法行政落地见效,努力打造一支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执法队伍。

(图为交通执法人员开展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检查车辆)


(正文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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