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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方便,高速公路乱倒垃圾杂物 严执法,全力保障春运通行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1:13 阅读:-

日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数字执法室网络巡查时发现,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黑石子立交附近路段护栏外有一大堆垃圾杂物。通过视频回放发现,该垃圾杂物是一名货车驾驶员扔的。视频显示,上午11时13分许,一渝籍白色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驾驶员下车四处张望后,快速地将车上装的东西扔到护栏外后,驾车扬长而去。

发现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对其在高速公路乱倒垃圾杂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要求其对现场进行清理,到大队部接受调查处理。同时,安排清联救援人员到现场,做好现场防护和协助。

12时17分许,当事人返回现场,对垃圾杂物进行后清理后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车上装载的是设备打包用的木框、防撞塑料等物品,送货回来途中,经过沪渝高速公路进城黑石子路段时,见四下无人,为图一时方便就将这些杂物扔到了高速公路护栏外。执法人员对驾驶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杂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给予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在高速公路在停车的行为移交给交巡警处理。

当事人认为自己扔垃圾杂物体的行为很隐蔽,没想到摄像头记录得这么清楚,对自己心存侥幸图方便乱扔垃圾杂物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遵章守纪。

根据相关规定,李某这种在高速公路上乱扔垃圾杂物的行为,“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提醒根据市委市政府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的会议精神,市交通局正在大力开展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工作,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在高速公路路面和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杂物、切勿车窗抛物,装载货物严禁抛冒扬洒等,共同打造“畅、美、舒、安”的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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